甘肃省省级公务用车改革取消车辆拍卖公告2019-08-15 00:00浏览数:1689次
甘正拍字第【2019】113号
受甘肃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将对“甘肃省省级公务用车改革取消车辆”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本次拍卖车辆包括轿车、越野车、客车等一批(车辆信息详见网站www.gszdpm.cn拍卖车辆明细表),本次拍卖车辆不含车辆牌照。 二、预展时间及地点 自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21日止(每日9:00—18:00)。 展示地点:西北宾馆迎宾楼旁停车场。 三、拍卖时间:2019年8月22日(星期四)上午9:00时 四、拍卖地点:西北宾馆贵宾楼一楼多功能厅。 五、参与竞买办理事项: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竞买登记办理时间:自公告刊登之日起,有意竞买者请与我公司联系,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8月21日下午17:00时(指银行到账时间)。 3、竞买登记办理地点:车辆预展地点。 4、竞买登记报名手续: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企业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车辆展示地点办理竞买报名手续,报名资料费:200元。 5、每辆车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不接受现金报名,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转账时付款人名称须与报名竞买人的姓名一致。竞拍不成功的,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六、特别告知事项 1、本次拍卖车辆以车辆展示现状为准,按车辆现状拍卖。 2、拍卖车辆成交后,买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办理车辆过户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8月22日下午17:00前交清成交价款及相关税、费,在付清全部款项后,须于8月22日下午18:00前提车。 4、警用车辆改色及拆除警用器械后,方可办理车辆过户,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银行账号与联系方式 开户单位: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农行兰州市中央广场支行 账 号:27038101040013841 联系电话:0931-8470330 18609480234 方经理 13909312263刘经理 13893356783 孙经理
公司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22号万达写字楼2407-2411室。
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15日 上一篇: 平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下一篇: 机动车1辆拍卖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