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公务用车改革取消车辆拍卖公告2017-02-10 14:24浏览数:30639次
甘正拍字第【2017】014号
受环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委托,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将对“环县公务用车改革取消车辆”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本次拍卖车辆包括轿车、越野车等一批(车辆信息详见网站www.gszdpm.cn拍卖车辆明细表),本次拍卖车辆不含车辆号牌。 二、预展时间及地点 自2017年2月17日-2017年2月19日止(每日9:00—18:00)。 展示地点:环县南关小学后院操场内。 三、拍卖时间:2017年2月20日(星期一)上午9:00时 四、拍卖地点:环县南关小学新建教学楼四楼会议室。 五、参与竞买办理事项: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竞买登记办理时间:自公告刊登之日起,有意竞买者请与我公司联系,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2月19日下午17:00时(银行到账时间)。 3、竞买登记办理地点:环县南关小学校警务室。 4、竞买登记报名手续: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式3份;企业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式3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报名地点办理竞买手续。 5、每辆车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不接受现金报名,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转账时付款人名称须与报名竞买人的姓名一致。竞拍不成功的,竞买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六、特别告知事项 1、本次拍卖车辆以车辆展示现状为准,按车辆现状拍卖。 2、拍卖车辆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规定时间办理车辆过户及移交,办理车辆过户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月22日前交清成交价款。 4、警用车辆须在修理厂改色及拆除警用器械后,方可办理车辆过户,改色及拆除警用器械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银行账号与联系方式 户 名:刘 敏 开户行:甘肃省农村信用社环县联社营业部 账 号:6230650005500714703
联系电话:0931-8470330 13909312263刘经理 18609480234 方经理 公司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22号万达写字楼2407-2411室。
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2月10日 上一篇: 甘肃省省级公务用车改革取消车辆拍卖公告
下一篇: 天祝县公务用车改革取消车辆拍卖公告
|